什麼是數位廣告?
數位其實就是個系統、媒介,廣義來說只要透過「數位系統投放、數位平台刊登」的廣告即可稱為數位廣告。就如同將過去廣告上刊在新聞報紙上我們稱之報紙廣告,但現今將廣告透過系統上刊在新聞網站上,廣告就變成了數位廣告;若只論廣告結果,其實只是呈現載具的不同,以前大家看報紙,現在大家看手機、電腦。因應數位時代造成載具閱覽習慣的變異固然沒錯,然後,數位的發展是僅只於載具差異嗎?數位廣告的價值
在數位系統上發生的任何事「都是可以被統計、量化,進而分析歸納」;數位產出真正的價值在於資料量得以累積與重組,讓過去的各種行為經驗不被白白浪費,甚至可透過過去來預判未來潛在行為;而將這些數位系統中大量資料透過邏輯規整後的項目,我們就稱為「數據」,也是數位行銷中最有價值的部分。當「數據」決定行銷表現好壞的成分越來越高,就會發現兩件事,第一:數據才是主軸、第二:有數據還必須會應用。所以,固然「表面」仍是數位行銷,但隨著數據影響力越來越大,在「背後」已經是真真實實的「數據大戰」。
(表面上看到的仍是數位行銷,背後卻已經是一場數據大戰,是「數據行銷」的戰爭)
數據為核心的行銷
因此,與其問數位廣告跟數據廣告有何不同,倒不如說「數據發展」是數位行銷的核心,若無數據,數位系統也只是個空殼子。
舉例來說,假設有個精品家具客戶希望出清庫存,若無數據輔助進行廣告投放,固然可以利用數位系統讓許多受眾得出清資訊,但實際上有多少是真正有價值的目標潛在買家呢?反之,若有數據為廣告投放的依據,則可縮小目標範圍,事半功倍。
如若透過電信數據將居住在豪宅地段的高端消費者設定為【數據一】、透過發票數據將近一個月有採購家具行為的消費者設定為【數據二】,我們透過數據一、二所羅列的目標受眾,以行為上具實際關聯性,進而有更高的機會媒合廣告需求。而這些都是以數據為應用核心出發所產生出的益處。
(無論線上線下,消費者一日生活都已構成重要的數據鏈,成為行銷的驅動依據)
從知道數據核心 到建立自有數據
以數據發展為數位行銷之核心的概念逐漸普及後,大家開始正視數據領域的重要性;然而Google宣布第三方cookie退場,讓第三方數據取得的可能性在未來非常不明朗,但即便如此,數據驅動數位的核心仍舊存在;也就是因為現實的推演讓企業開始思考是否要自建數據平台。對此,域動行銷理解企業前瞻與現況痛苦,在企業服務上也不僅止於廣告投放,於2022年起,開始「協助企業建立自有數據累積第一方數據」,同時提供集團資源──電信數據與發票數據,讓企業的原始數據有更多比對、媒合的可能性。
自始至終,域動都站在數據驅動行銷的角度在服務企業數據轉型,我們堅信唯有完善的數據解析,才能有助企業了解行銷面上的短版與迫切所需。
所以,數位廣告與數據廣告到底有何差異? 我會告訴你,它們之間更像依附關係,數據是驅動著數位行銷的核心。數位行銷(廣告),必須要有數據的存在,才能是完整的行銷生態鏈。
(「數據」是現代行銷的核心,所以有的行銷手法將會更多依附在數據之上)